关于在全省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4〕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辽宁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优化医保服务,提高群众、企业和医药机构获得感,现就全省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强化数智赋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把推进全省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必须完成全省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附件1),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协同事项(附件2)办理,全力抓好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落实。全面提升医保领域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度规范、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持续提升网办率,优先赋能高频经办业务场景,推动更多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视频办”“省内跨域通办”,打造医保服务品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协同办理
持续推进新生儿、灵活就业、员工招聘、职工退休、转移接续、公民身后、军人退役、扶残助困八个“一件事一次办”信息平台规范运行。及时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登记”(注销医疗保险登记)。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新生儿持出生证明参保。
(二)为群众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便捷服务
推动线下服务“只进一门”,将服务送到群众和企业身边,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动异地事项跨域办,优化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服务,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提供智能化办事引导,实现更多事项“免申即享”,推动诉求“一线应答”,不断提升医保咨询服务接办效率。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推动传统服务模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缩小服务体验差异,保障不同人群平等享受服务。
(三)为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更便捷服务
持续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健全协商谈判机制,及时收集反馈医务人员、医药机构意见建议。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时效性,帮助定点医药机构缓解运营压力。
(四)为医药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及时更新,准确使用,保障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推进医药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等集中采购工作线上“一件事”办理,压缩各项服务办理时间,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实施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对加强和改进医保系统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践行群众路线、展现医保惠民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各市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抓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鼓励各市从本地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
(二)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数智赋能
各级医保部门要全面提速服务效率“高效办”,减掉一切能减可减的环节,免去一切非必要不必须的材料。按照《医保信息平台需求和问题处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平台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全面强化数智赋能,深入挖掘数据潜能,建立起“融合贯通、高效共享”的大数据体系,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强力支撑。持续推进医保咨询服务智能化转型,加强智能知识库建设。对于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保障,加强宣传引导
省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政府工作安排逐项推动落实,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调度和情况通报。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和医药机构关切,有序开展经办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基层服务人员业务指导。各市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用鲜活例子讲好医保服务故事,营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良好氛围。各市及时整理提炼创新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在10月底报送典型案例和工作总结。
附件:1.全省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2.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协同办理事项清单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
2024年4月2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