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卫计委网站 时间:2017-07-31 16:03:00

关于集中公布全省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
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辽卫办发〔2017〕21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69号)要求,各市确定并上报了拟开通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名单。为便于开展工作,现予以集中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医疗机构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健康辽宁和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医疗机构为老服务绿色通道重要意义的认识,根据老年人特点,通过为老服务绿色通道为其就医提供优先、方便和快捷的服务。
  二、精心组织,紧贴实际。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医养结合工作需要,将为老服务绿色通道有机融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要涵盖挂号、就诊、收费、化验、取药、住院等环节的全部或大部分,细化方便老年人就医的具体内容。
  三、标志明显,多维服务。老年人就医优先的标志应清晰明显,同时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在医疗服务中体现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四、特殊人群,更加优先。对于凭相关证件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以及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就医时,由于其特殊性,要给予佩戴“优先就诊”的标识,提供更加优先服务。
  五、媒体发布,加强监督。各市卫生计生委要在本地的主流媒体上发布为老年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医疗机构的名单,公布联系电话,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在年底前出具评估报告报省卫生计生委。要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将老年人就医优先的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电话:024-23371871
  附件:全省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名单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附件】